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
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XX集团公司(以下简称“XX集团”)自2008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8日期间,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,367,006股,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.18%。
近日,XX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【2010】423 号《关于核准豁免中国XX集团公司要约收购XX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》,批复核准豁免XX集团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6,367,006股股份,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1,629,749,571股股份,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.30%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。
特此公告。
XX房地产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二○一○年四月二十六日